躁狂症诊断标准
诊断标准
一、症状标准:以情绪高涨或易激惹是要紧的特点,且症状保持至少一周,在心境高扬期,至少有如下症状中的三项:
l.言语比平时明显增多;
2.联想速渡过快,或观念飘忽,或自感言语跟不上思维活动的速度;

3.注意力没有集中,或者随着迁移;
4.评价自身过高,乃至达到妄想程度;
5.自己感受自己很好,如感头脑特别灵活,或身体特别健康,或精力特别充沛;
6.睡眠的必要缩短,且不感疲乏;
7.活动增多,或精神运动性兴奋;
8.行为轻率或追求享乐,不顾后果,或具备冒险性;
9.性欲明显亢进。
二、严重水平标准,至少有如下情况之一:
1.工作、学习和家务劳动能力受损;
2.社交能力受损;
3.给别人酿成危险或难以预计的后果。
三、排除标准:
1.不符合脑器质性精神障碍、躯体疾患与精神活性物质和非依赖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;
2.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状,但不符合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。若一同符合精神分裂症的症状诊断标准,辨别诊断可参考分裂情感性精神病的诊断标准。
躁狂症状包括:
●评价自身过高
●休息和睡眠的需求缩短
●注意分散和焦躁增多
●身体激越增多
●过分涉足舒适活动,常致使痛苦的结果;包括打击性、攻击性和破坏性行为
●交谈增多
●过高的和欣快感
●性欲亢进
●精力增多
●非特征性的判断力下降
●否定增多